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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17日停機大限將至 核三廠二號機想延役 經長:先解決乾貯難題 ...
核三廠二號機屆臨5月17日停機大限,在野力推修法讓核電廠運轉 執照的有效期限再延20年,然而,經濟部長郭智輝15日於立法院答詢 時指出最大難關,在於現在其燃料池的空間不足,需要地方支持興建 乾貯設施,若此命題能被解決,相信便能參考立委的建議。
郭智輝說,依現行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》規定,執照年限是4 0年,台電須遵照核安會的規範執行,且目前核三廠二號機燃料池空 間,沒辦法穩定運作到60年。
台電公司副總經理許永輝稍早表示,核三廠現規劃採室內乾貯,設 施不只需要屏東縣政府同意,光是工程就要花費5至6年,施工加上拿 到執照至少要7年。核安會也指出,核三廠燃料池僅可供運轉數年, 不論除役或延役,乾式貯存設施都須興建啟用,且唯有確認機組狀況 以及面對天然災害的防護能力符合再運轉安全要求,才會同意換發運 轉執照。
地方對於核三廠延役意見分歧,贊成方認為核三廠每年提供逾1.2 億元回饋金,是當地社會福利一大助力,反對方則提出對核能安全、 營運維修成本的憂慮。
在野推動修法已箭在弦上,行政院長卓榮泰說,核三廠二號機40年 期限至是《核管法》規定,依照《核管法》,時間到就須除役。任何 一個法案只要經過立法院充分討論、民主表決的結果,行政院基本上 支持,若能夠沒有安全顧慮、核廢料,有共識、全民都接受,政府對 新的核能技術採開放態度。
2025-04-16
By: 摘錄工商A1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