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-個股新聞
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修訂 「112年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」...
1.事實發生日:112/06/28
2.原公告申報日期:112/03/28
3.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:本公司112年03月2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
「112年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」,
請參閱112年03月28日重大訊息公告
4.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:
(1)本公司112/06/28董事會決議通過,依申報過程之金管會證期局要求,
修訂本公司「112年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」
(2)修訂前條文:
第三條、員工之資格條件、獲配股數及發放審核程序
(一)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且達到
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全職經理人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從屬公司特
定關鍵人才為限,資格為(1)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從屬公司營運決
策有重大影響者,或(2)本公司或本公司從屬公司未來核心技術
與策略發展之特定關鍵人才。
(二)具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公司營運成果,以及個人職級、
工作績效及其他適當參考因素擬定分配標準並由董事長核定,
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,及非具經理人身
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後,再提報董事會同意。
第八條、其他重要事項
(一)本辦法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
之一同意,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實行。嗣後如因法令修訂
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有修訂必要時,授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
,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。
(3)修訂後條文:
第三條、員工之資格條件、獲配股數及發放審核程序
(一)本獎勵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在職且達到
一定績效表現之本公司全職經理人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從屬公司特
定關鍵人才為限,資格為(1)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從屬公司營運決
策有重大影響者,或(2)本公司或本公司從屬公司未來核心技術
與策略發展之特定關鍵人才。本辦法所指之「從屬公司」係依
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7年12月27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121068
號令之標準認定。
(二)具資格之員工得獲配股數將參酌公司營運成果,以及個人職級、
工作績效及其他適當參考因素擬定分配標準並由董事長核定後
提報董事會同意,該員工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
酬委員會同意,及該員工非具董事或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審計
委員會同意後,再提報董事會同意。
第八條、其他重要事項
(一)本辦法應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
之一同意,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實行,發行前修訂時亦同
。嗣後如因法令修訂或主管機關審核要求而有修訂必要時,授
權董事長修訂本辦法,嗣後再提報董事會追認。
5.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:無
6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
2023-06-28
By: 摘錄資訊觀測